原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已于2016年废止
问题:您好,根据查阅在线咨询相关留言了解到:“原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已于2016年废止”,请问最新的执行标准是那个文件,谢谢!回复请注明文件详细名称及相关连接。
解答:
关于您咨询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4年3月,原安徽省物价局印发《关于放开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4〕42号),明确自2014年4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收费不再由政府制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目前,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由相关中介机构自主定价,服务双方通过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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