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造价咨询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采取恶意压低收费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相关监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合理竞争秩序,正不断采取行动,对违规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处罚。近日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对某造价咨询公司低价收费进行了行政处罚。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恶意压低收费或者收费明显低于经营成本;(四)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出具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工程造价或者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该造价咨询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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