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
人工费指数的通知
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常德市、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湘潭市、娄底市、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郴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岳阳市、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有关要求,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本地区的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进行了测算,现予统一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费指数与2020年颁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颁布的《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颁布的《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颁布的《湖南省城市雕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颁布的《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2023年颁布的《湖南省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4年颁布的《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消耗量标准》等配套使用。
二、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三、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附件: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4年5月15日
文件原文:
https://zjt.hunan.gov.cn/zjt/hnweb/zxfb/202405/t20240517_33305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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