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中第二条提出:
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目前很多观点认为造价改革就是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更有些观点认为就是取消预算定额,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很有必要澄清一下。
《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对定额体系的分类中,按定额编制程序和用途分为:
停止预算定额的发布前面有一句话“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个人理解38号文的意思是把造价控制和确定的工作前移,把估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发布强化。
估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用于前期投资决策辅助,多方案比选,有利于限额设计和设计优化,这是个非常好的定额体系的改革方向,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下,基于海量的大数据模型,可以训练生成更加优秀的估概算指标体系。
我国的定额体系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系统性数据库,所以造价市场化改革并非就是取消定额,一家之言,欢迎大家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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