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工作的要求,规范各级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免、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计划统筹以及补充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审批等工作流程,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办法》(国能电力〔2013〕501号)等文件规定,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制定了《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经2024年2月2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造价说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