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通报:
由于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出现错误,某咨询公司及造价文件的编审人员被主管部门列入了不良行为信用档案,预计将会对该咨询公司未来的业务开展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
从通告中我们可以看到,该咨询公司出现的错误之处是:
成果文件中路缘石铺装工程量多计了2342.33米,属于对造价文件工程量的检查复核出现了问题。
文中提到虽然没有给发包人造成损失,但是依然存在过错,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决定对其公司及编审人员张惠杰、樊芝清、赵小梅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我查阅了咸宁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的政务督查一栏,今年截止目前,仅三条内容,其中一条就是有关此项目的通告。
不得不说,对于这次政府通告的处罚来说,个人觉得有点过重,毕竟失信名单写的不仅仅是对公司,也是对个人。在造价咨询这个行业来说,列入失信名单对职业生涯影响太大了。
毕竟现在已经没有造价资质,都是按照信用评价来承揽业务。
其次,对于一个学校的造价来说,2000米路缘石占比太小,一般常规处罚是给予公司罚款,是否有其原因导致政府特意发布通告告知,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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