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水河旅游公司)发布旗下全资子公司四川泰达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建工)招聘项目经理公告。
公告称:“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方可参加招聘评审。”
四川巴中市的王先生(化名)看到公告感叹:“我有500万现金,还去应聘什么项目经理?”他将截图发到网上引发关注。
有人感到震惊,“干到退休可能挣不到500万,还先交500万现金”“应聘一个职位,还要先交钱,这不是骗钱吗?”
还有人分析说:“项目找垫资进场是这么找的?”“等项目结束后退还保证金,明显就是自己没钱要用别人的钱来当做前期的启动资金,都是玩剩下的老套路。”
10月10日,诺水河旅游公司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称:“交500万元保证金是体现应聘者的个人资金实力,在面试时可当面问这笔资金的用途。”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注意到,诺水河旅游公司在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提到:“泰达建工本次招聘3名项目经理,与泰达建工签订劳务合同,薪酬待遇:底薪+项目管理奖励。应聘时携带的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及其施工团队资格证书等。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方可参与招聘评审。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退还。”
对于是否是招聘项目经理垫资进场的疑问,工作人员表示:“在面试的时候可以当面问一问情况。不过,交纳500万现金的保证金是报名应聘的硬性条件,主要是体现应聘者个人及其团队的财务能力,看有没有这个能力来承担公司的项目。保证金是在工程验收后才退还。”上述工作人员强调:“项目经理的薪酬是基本工资加项目分红,目前已经有人报名了。”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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