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满足山东省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需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古建筑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古建筑修缮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古建筑修缮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表》《山东省古建筑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计价依据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2023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计价依据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标准造价”专栏下公开发布。
三、本计价依据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5日
文件原文:
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3/7/6/art_119936_10329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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