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热心考友发来一个文件,是一个名为温州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市属国企工程建设领域“挂证”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不过目前该文件官网还没查到。
根据考友提供的这个文件,笔者摘录了核心内容,大家参考。
01
整治内容
严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工资总额外发放资格(职称)证书补贴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责令涉事国企员工限期办理注销手续、清退上交违规“挂证”收入,清退追回违规发放的证书补贴收入;
对已收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责令限期达到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资质要求,通过问题整治推动建立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行动涉及的资格(职称)证书包括注册工程师、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及工程建设领域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02
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上旬)
1.违规“挂证”的国企员工,应于5月31日前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将2012年(含)以来全部“挂证”所得清退上交至廉政581专户(不能以退还发放企业代替),并保留好上交凭证。
2.违规发放证书补贴的企业,应于5月31日前追回2020年(含)以来向员工违规发放的工资总额外证书补贴,补贴收入清退至企业工资账户。
3.已购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在动态核查前具备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资质要求。
4.各市属国企要做好动员工作,帮助涉及国企员工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督落实,对整改情况进行统一汇总,于6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包括附件表格、证书复印件、交款凭证及其他佐证材料)报市国资委。
5.涉及国企员工应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如实清退上交违规所得,交款凭证、挂证注销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可交集团统一汇总报市国资委,也可直接交市国资委综合监督处。
(二)重点核查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
市国资委根据掌握的情况或线索开展核对核查,对瞒报漏报、不清退或不如实清退违规所得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涉及国企员工拒不承认或清退、虚假清退、未全额清退的,追究个人责任;
2.企业传达不到位导致涉及国企员工未进行清退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3.市国资委4月11日下发《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挂证”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后,尚未上报或未如实上报本人“挂证”收入、证书补贴收入的国企员工,在5月31日前能如实上报、如数清退的,按自查自纠主动清退处理。
03
个人简评
根据网络查询,其实早在今年3月份,温州市国资委已经在关注市属企业挂证取酬问题了。
另据4月26日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官方新闻:
“经审计发现,某市属国有企业29人涉嫌违规挂证兼职取酬。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在政策感召下,该集团违规挂证兼职取酬相关的24名党员干部都迅速办理了清退手续,并主动上交挂证报酬共131.176万元。”
24人主动上交了131万多,平均每人超过5.4万。
根据查询,温州市属国企有10家,分别是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末,这10家国企集团本级及其所属企业共计340家,其中二级企业140家,二级以下企业181家,PPP项目公司9家。
各位在国企的考友,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在此政策下,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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