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天津市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定办[2014]05号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公路处、公路养护处等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 2011 年第 83 号)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文件中对人工费单价计算的规定,现对天津市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进行调整,由 91.1 元/工日调整为 99.6 元/工日。
本通知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天津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二 0 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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