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了这样一则中标:
市郊铁路跳磴至江津线(圣泉寺站至鼎山段)工程起于圣泉寺站,新建几江站和鼎山站2座车站。新建线路全长约4.67公里,其中地下段长约2.8公里,高架段长约1.8公里,地面及过渡段长约0.07公里,本项目跨越长江,设置1座轨道专用桥(悬索桥),桥梁最大单跨跨径约610m。
线路为双线,右侧行车制,采用最高运行速度 120 公里/小时、AC25KV 制式的 As 双流制车型。
中标信息:
第一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701380000元
第二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87392000元
第三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90724600元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6日
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近日,有某重庆人大代表针对重庆的“最低价中标”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对涉及民生工程、重点工程的招投标建议实行综合评估法进行招投标;
二、取消最低价中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对投标价低于限价85%的,应在投标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不能说明的应否决其投标。
三、实行市场公平原则,在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中实行业主方和施工方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取消霸王条款,通用条款有的在专用条款中原用通用条款执行。
对此,重庆市发改委做出了答复:
(一)关于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根据《意见》要求,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项目,不管是民生工程、重点工程还是其他工程,只要是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均可以使用综合评估法。实际上,对于城市轨道、高速公路、水库等重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基本上都认定了采用综合评估法。
据统计,2021年共有3992个招标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其中:施工类项目1593个,有1073个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占67.4%;非施工类项目2399个,有248个项目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占10.3%。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中标价比最高限价平均下浮15.6%。由此可见,并非所有施工类都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报价也总体趋于理性。
(二)关于投标价低于最高限价85%时提供合理性证明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收取了低价风险担保,强化了信用管理,以增加投标人的违约成本。如果投标人放弃中标或不履约,项目业主将会动用低价风险担保,来保证项目继续实施,中标人也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另外,由于投标报价的合理性难以判定,要否决其投标目前还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三)关于合同条款中实行业主方和施工方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我委制定招标文件范本(含合同范本)时,均充分征求了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在使用过程中,合同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下一步我委在制定、修改招标文件范本时,将进一步关注该问题,不断优化合同条款。
(四)关于沟通中提到的其他问题
我们在沟通过程中,您还提到严格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管、细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概算审批、适时修订完善《意见》等建议,我们都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工作中落实,并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为我市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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