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在现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大地下室较为普遍,其土石方挖填工程量也较大,占总造价比例较高。由于地基条件差异性较大,地勘资料详细程度也不尽相同,导致土石方开挖部分的变更较多,发生争议的可能性也较大。如何既能公平合理的控制土石方部分的造价,减少争议发生,又能推进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就成了摆在建设单位面前的一个难题。
2. 土石方工程造价控制现状
由于施工工期的安排,很多建设单位在清单编制阶段施工图不是很齐备,甚至有的采用初设图编制模拟清单。清单编制的依据之一,就是初步施工方案,而招标阶段初步施工方案一般都比较简略,甚至有的是造价人员依据类似工程经验估算的,这样就导致初步施工方案和实际施工时的方案差距较大。而土石方工程属于早期施工的项目,一般施工单位都会采取不平衡报价,适当提高单价,以尽早回收资金。实际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和竣工后的结算造价,都需要依据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计算,这样就给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带来以下难题:
2.1 难题一
如果施工单位采取了不平衡报价,提高了前期土石方工程的单价,施工单位有提高土石方工程量的动力。比如说,减小基坑(沟槽)支护的工程量,加大放坡。这样施工方案一旦审批通过,势必会加大土石方开挖的工程量,造成土石方部分成本的失控。如果基坑(沟槽)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地基承载力较差需要超挖换填,由于放坡系数较大,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会更多。
2.2 难题二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方案直接牵扯到土石方工程的结算金额,而且影响金额较大,这样会导致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权力过大,如何避免审批方案中的人为因素,尤其是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如何保证方案比较只考虑技术、安全和成本因素?
2.3 难题三
如果监理和建设单位不同意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一方面是反复沟通改变施工方案必然会影响工期;二是清单编制阶段的初步施工方案过于简略,施工单位也无法参照用来编制施工方案,也不一定能通过安全验算和专家论证;三是施工单位即使有更好更经济的方案(比如土钉墙喷锚支护,桩支护,沟槽加支撑系统等) ,由于利益的驱动,也可能坚持原来的方案。如果监理和建设单位不同意,过多地干涉了施工方案,可能会造成安全隐 患;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责任也很难界定,给成本控制和现场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既然如此,怎么办?
3. 难题如何在招标和合同策划阶段公平高效的解决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曾受此问题困惑,我们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一是事先规划,预防为主,提前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争议。二是尽量减少审批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这样不但有利于公平竞争,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也有利于消除潜规则,保障审批完全从技术、安全、项目本身需要考虑。经过我和我的团队反复研究、思考和工程实践探索,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建设单位招标阶段先拟定一个初步施工方案,初步施工方案也可参考定额规定。招标阶段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详细介绍项目相关情况。各投标人投标时需完善施工方案,将超过初步施工方案的放坡和工作面等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考虑到土石方综合单价之中。如果施工方案放坡和工作面节约了土石方量,则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者支护措施费给予补偿。具体解决方案如下:
3.1如果该工程土石方施工需要放坡,编制清单和控制价时,我们可以参考初步施工方案或者定额的放坡系数。投标人踏勘现场后,根据施工需要编制方案,结算时按以下原则计算(以往工程实例,编制清单时参考四川 2015定额的放坡系数和工作面):
3.1.1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土石方开挖方案)计算的开挖量小于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放坡系数和工作面计算的开挖量时,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土石方开挖方案)计算土石方工程量,此时可考虑按节约金额给予施工单位一定比例的奖励(或支护措施费补偿);
3.1.2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土石方开挖方案)计算的开挖量大于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放坡系数和工作面计算的开挖量时,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放坡系数和工作面计算土石方工程量;
3.1.3因沟槽、基坑深度较深需做临时支护的,其支护方案应满足设计、规范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基坑工程费用及方案设计、评审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总价措施费中考虑,实施时不作调整。
3.1.4超出以上计算规则的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在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作调整,综合单价除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外不作调整。
3.2如果该工程土石方施工需要支护,则将初步支护的型式,护壁的坡度在招标施工方案(招标施工方案需要审慎研究,不能有太大偏差)中给出,施工单位同样在踏勘的时候,自行考虑基坑(沟槽)支护型式,参照3.1 条原则将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及方案设计、评审费用考虑进综合报价中。
关于3.1.1和3.1.2条,最初我们是这样写的“3.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土石方开挖方案)的放坡系数和工作面小于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时,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土石方开挖方案)计算土石方工程量;3.1.2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土石方开挖方案)的放坡系数和工作面大于2015《四川省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时,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放坡系数和工作面计 算土石方工程量;”后来考虑到放坡系数大小可能会有争议,比如1:1和1:2哪个放坡系数大?有人认为1:2放坡系数更大;有人认为1:1的比值是1,1:2的比值是0.5,所以1:1更大。后来经过我们反复推敲,改成了上面的表述方式,以避免合同争议。
采用以上方法需注意一定事项,我们在第5条讨论。
4. 实施效果
4.1笔者采用以上方案,实施过至少五个以上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成本控制,其中也不乏大型工程项目,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充分踏勘现场,编制切实可行的投标方案。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着投标报价的高低,也相当于间接地进行方案竞争,有利于调动施工单位从安全可行、经济合理等方面综合考虑,积极参与项目成本控制。
4.2施工单位从投标阶段,就会认真研究施工方案,不断完善。到施工阶段,方案已经较为成熟,有利于施工准备阶段的总平规划,场内交通规划等顺利进行。
4.3由于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较为成熟,减少了监理与建设单位审批的时间,有利于保障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由于提前调动施工单位考虑了方案的经济性,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方案不担心成本失控,只用考虑方案的技术和安全因素。
4.4施工单位角度来说,从投标开始,就对项目情况和施工方案就有一个明确的预期,比较公平公正,大大地减少了争议的发生。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主导完成,监理和建设单位干预较少,安全责任也很明确。
4.5减少了审批环节的人为因素,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批方案压力小,也间接减少了建设单位工程部推进工程实施和成本部控制成本之间的矛盾。
5. 注意事项
5.1招标阶段图纸要明确,尤其是地下部分,一定要有施工图。否则如果采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一旦有较大变动,就会导致方案变动,引起争议。
5.2地勘尽量详细。一旦地基情况有差异,就会引起基础设计变更,进而影响开挖方案,造成成本失控。尤其是地基持力层的分布,地基承载力和地下水的分布情况。地勘一定要找有实力有信誉的单位,地勘方案要仔细审查,切不可单纯比较价格而选择最低报价的地勘单位。
5.3现场情况,尤其是相邻建筑物情况,场内交通道路的布置,都会影响基坑支护方案。对场外道路的接驳点、地下管线、通信、光纤等资料需准确提供,如果确有资料缺失,需尽快请专业公司查明。现场踏勘尽量统一组织,以便详细介绍情况。
5.4由于需要审慎编制施工方案,所以留给投标人编制标书的时间要充足。最小不能小于法定时间(从开始出售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20天),大型项目和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需要研究后适当予以延长。
5.5基坑(沟槽)施工按计划时间实施。由于雨季施工和非雨季施工,基坑支护方案可能不同。非雨季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如果拖到雨季开工,可能会加大土石方工程量或者增大措施费用,所以对计划工期的判断,要尽可能的准确。否则就会造成成本的增加,或者引起争议。实在无法准确预计开工日期或基坑(沟槽)施工日期的,可约定一个雨季(具体雨季的施工时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施工措施增加费,当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基坑(沟槽)施工由非雨季变为雨季时,建设单位支付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但这只是一个兜底措施,尽可能不用。
6. 结论
综上所述,在以往的数个工程中,我们采用了该方法控制土石方工程成本,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方法从招标阶段就调动了施工单位的积极性,主动从项目的整体方面进行成本控制,减少了监理和建设单位管理协调的工作量,也减少了监理和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干预,有利于减少人为因素,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保证了施工过程的经济性、安全性,比较公平公正,减少了争议的发生,仅供大家参考。
来源:广联达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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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22年12月2日 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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