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园
首先介绍一下弯曲调整值概念及计算, 钢筋在弯曲过程中,外皮长度伸长,内皮长度缩短,中轴线长度既不伸长也不缩短,且现实工作中,钢筋无法弯曲成完全的直角,必须带有一定弧度,因此钢筋外皮长度和实际中轴线长度存在差异是由两个原因:一是量法上存在差异,二是钢筋在弯曲过程弯弧处需要再次调整,两者合二为一就是弯曲调整值。如下图所示,弯曲调整值△=量取外包尺寸长度(OE+OF)-钢筋中心线弧长(ABC),根据数学计算可知,OE=OF=(r+d)tan(α/2),ABC弧长=π/180×α×(r+d/2),所以弯曲调整值△=2(r+d)tan(α/2)-π/180×α×(r+d/2)
关于弯曲调整值部分,规范只对弯曲直径进行了规定,并未对弯曲调整值有明确的规定,本文暂时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钢筋工手册(第三版)规定弯曲调整值进行说明,不再做更加详细的介绍。针对本工程,依据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钢筋工手册(第三版)223页规定,HRB400钢筋90度弯钩弯曲调整值为2.29d,现有一根500mm*500mm的矩形柱,保护层20mm,箍筋为HRB400-8@100,两肢箍,我们计算一下在“钢筋中性线(考虑弯曲调整值)和钢筋外皮(不考虑弯曲调整值)”两种情况下该钢筋的具体差距:
1、钢筋中性线(考虑弯曲调整值):
2、钢筋外皮(不考虑弯曲调整值):
2*{(500-2*20)+(500-2*20)}+2*(11.9*d)=2.03m;
综上上所述,钢筋长度计算的过程中,钢筋中性线(考虑弯曲调整值)和钢筋外皮(不考虑弯曲调整值)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之间的差值理论上等于弯曲调整值。并且由此可以看出,钢筋长度在计算过程中按外皮计算没有考虑钢筋的直径、弯曲的变化等因素,其计算精度比较粗,计算方法也比较简单。相比于“按外皮计算”,“按中性线计算”更接近于实际长度,充分考虑钢筋的级别、直径、实际加工过程中弯曲的变化,对长度进行了多次修正,精度非常高。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
***第5.3.1条规定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5.3.2规定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并未对钢筋长度计算的给出强制性规定,也未给出具体的计算公式,仅对弯曲钢筋弯弧内径做了相关规定,便于计算弯曲调整值。
2、广联达软件中心给出的解释:
***软件给出的就是开放设置,是可以由使用者选择的,如何计算取决于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规则。外皮度量是传统计算方法,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在使用,中轴线度量比较接近现场实际,从预算规则来看,全国只有重庆定额明确了计算公式,其余均为预算员自行编辑整理,定额规则只有“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选择哪项并无明确规定。
3、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08)以及2012年12月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规定:
***应区分钢筋种类和规格,按钢筋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
***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品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t计算。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计算规则并未对钢筋长度计算做明确的规定,且未规定定额钢筋损耗量是在以钢筋中性线(考虑弯曲调整值)和钢筋外皮(不考虑弯曲调整值)两种计算方法中哪种方法为前提进行计算的;
5、《2008宁夏定额解释》第30页第118条规定:
***118.钢筋工程量计算是按钢筋的外皮长度还是按中心线长度计算?答:按中心线长度计算。但计算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是至钢筋外皮。
综上所述,目前就“钢筋长度计算按钢筋中性线计算还是按钢筋外皮计算”一问题,全国并无规范具体要求,只有宁夏定额解释明确规定对于钢筋钢筋长度计算按中心线长度计算。作为宁夏省工程即可以参考该条解释。
1、《清单计价规范》2.0.43 工程计量规定
***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计量与支付中规定:
(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
(3)工程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为准,监理工程师应按合约约定,依据上述规定进行计量和计价。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实施阶段规定:
***7.3.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该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量进行审核,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造价工程量结算原则”的规定中,更加尊重“实事求是”的原则,即工程量的计算更加侧
重于合同约定范围内发生的与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工程量相适应,因此,通过前文一二条可知,相比于“按外皮计算”,“按中性线计算”更接近于实际长度,更加符合工程造价计算的的要求。
仅以本文浅显的分析,浅谈自己关于造价工作中“钢筋长度计算按中性线还是按钢筋外皮”这一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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