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刊登的一则通告让“石唐大道(二期)道路工程”火出圈了。
该通告全称:“石唐大道(二期)道路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赤裸裸的劲爆消息。
一、答疑部分
1、江湖早就传闻,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梁英俊先生在江北渝北片区可谓是一手遮天啊,看来并不是空穴来风。早在项目上网之前就给我们放话,说这个项目被他们拿稳了,让我们这些没有关系的企业不要痴心妄想,当真是屁股上面画眉毛—好大的面子!梁英俊先生,你这种行为是招投标工作中的毒瘤,是破坏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凶手,更是利益输送的罪魁祸首,应当解决铲除!同时也希望招标人能给广大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答:此问题与本次招标项目无关。
2、大家还是不要在这个项目浪费感情了,早就知道渝北的项目已经被新科建设的邓华包圆了,我们这些只能当观众的就算是正正当当杀低价拿到项目,也是会被业主穿小鞋各种为难的,让你接了项目也都做不下去!所以奉劝各位看到渝北区的项目都三思而后行吧,综合法项目是没得搞头,低价法项目是搞到了也做不走。新科建设邓华在渝北区勾结业主方和监督部门,与他们进行利益互换,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项目的证据我们已经掌握,即将向有关部门举报,邓华就等着吃牢饭吧!那些跟他同流合污的人最好趁早收手,否则就会步他的后尘了!
答:此问题与本次招标项目无关。
我看到这两条答疑都差点以为我看错了,这是可以公开的内容吗?让人哭笑不得。
然后我们接着往下看看,第14条有以下内容:
14、石柱县“沙子村至龙源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中标人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覃维新(一级注册建造师:渝1502020202101561);中标价:77478414.00元;公司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覃维新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备注:属于冒名顶替的虚假业绩。重庆市交通局已经认定覃维新这业绩属于冒名顶替虚假业绩。代理公司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配合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顺利中标和规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故意未公布项目经理覃维新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责任单位,有几个灵魂问题请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张华同志:
1、上述事件您本人知道吗?如果不知,我在此公开告知您。如您本人知道,我只能理解为您默许他们这么做;
2、张华书记,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石柱可以用虚假业绩中标,那是不是以后任何投标人都可以用虚假业绩在石柱中标?不然,就是区别对待;
3、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隐晦公布中标公示信息,是不是以后在石柱的代理公司都可以随心所欲隐晦公布相关中标信息?
4、如以后其他投标人来石柱参与招投标,就算提供虚假资料,石柱相关方也不能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扣12分,因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都相安无事;
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到投诉书还毅然强制推进合同签订并退保证金的骚操作这应该不是工作失误了吧,这应该是犯罪了吧。重庆市纪委、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石柱发改委、石柱交通局、石柱公关办、石柱纪委都收到,你单位不会未收到吧?
6、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和明知有人投诉中标候选人是虚假资料而强制推进合同签订等行为,我的认知就是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内外勾结骗取国有资金且金额特别巨大。
这事发生在石柱县境内,故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张华同志回复以上问题。各广大投标人不服啊!提醒石柱相关方不要试图隐瞒、扭曲、串改事实,如2022年8月15日还未处理这件事,2022年8月18日开始市委第一巡视组电话15123000352和电子邮箱swxsz1@cq.gov.cn将每天收到不低于100封实名举报信和实名举报短信,直至牵扯出更多腐败和利益输送为止。
答:此问题与本次招标项目无关。
我的个天呐,这真的是可以公开的吗?并且还是发布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的。
不愧是重庆市场,低价中标的先行者。
大家想看原文的话直接点击下方链接即可
确实是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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