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中施行,原《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2年)》(浙水建〔2012〕42号)和《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浙水建〔2016〕7号)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由浙江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和管理,具体工作由浙江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承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文件原文:http://slt.zj.gov.cn/art/2022/8/26/art_1229229426_4972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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