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浙江省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浙建站市〔2021〕5号 )和《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评分标准》(浙建站市〔2021〕8号)废止 。
附件: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修订)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5年3月28日
文件原文:
http://www.zjzjxh.com/front/news/3/19/2c903feb950246ee0195db644be600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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